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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改多套应禁止出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17:43  厦门网-厦门晚报

  【房改房、套中套系列报道】

  记者 王东城

  编者按:

  连日来,本报“房改房,套中套”系列报道引起市民和相关行政部门的高度关注。一方面,市民纷纷投诉乱改房现象,并对此予以谴责,并强烈呼吁相关部门拿出魄力坚决打击乱改房行为。另一方面,相关行政部门却显得动作迟缓,致使“一套改多套”蔓延成风,甚至束手无策。

  今日,本报特地报道其他城市的一些做法和市民建议,希望执法部门集思广益,借鉴其他城市对此类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出有效对策。

  广州:一套改多套不准出租

  记者从广州媒体了解到,广州市政府之前就出台了“违法改建、一套改多套的房屋一律不准出租”的政策。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表示,市及各区出租屋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工作,各街道、居委会在辖区范围内配合,采取违法改建的房屋一律不准出租的强制手段,并且各物业单位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采用禁止装修改建材料出入等办法,积极遏制违法改建行为。

  同时,市政府加强房屋分割的房地产登记管理。对业主申请分割住宅单元房屋,改变房屋平面结构的,根据规定,申请人应征得相邻房屋人、包括受影响的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的业主书面同意,以及规划部门和当地街道、居委会出具意见后,房管部门方受理测绘、登记业务。

  珠海:房屋装修“十不准”

  综合珠海媒体报道得知,珠海市专门成立了市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从2007年9月份开始,珠海市开始了违法建筑、违规装修的专项整治工作。该市曾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如何整治城区住宅室内违规装修行为,并详细规定了可操作性强的“十个不准”,力求把违规装修“一网打尽”:

  一、不准将一套住宅改为多套住宅;二、不准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三、不准降低或者提高首层地面标高,在室内加建隔层;四、不准将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将厨房改为卫生间;五、不准损坏或占用公用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六、不准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七、不准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排污管道及其它共用管线和设施设备;八、不准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九、不准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十、不准擅自安装防盗网。

  市民:严重者可由政府强制收回

  我市市民也就如何解决“一套改多套”提出一些建议。王女士认为,政府应该加强房屋租赁的管理,如果可行的话,可以多收集一些房源用于出租,以解决市场需求问题。

  陈女士去过新加坡,对新加坡政府关于高空抛物处罚之严厉印象很深:第一次高空抛物就罚款,第二次高空抛物,政府就会收回房子。陈女士认为,可以借鉴这种做法来治理“一套改多套”,政府可以采取直接罚款、或是考虑设置房产不良记录体系,最严重就是强制把房子收回来,要求业主将房子恢复原状,否则就不归还房子。

  市民高先生认为,厦门完全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对于一套改多套的,坚决禁止出租,从利益上遏制住乱改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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