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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占江西交通事件40% 成一大“马路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18:2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昌12月8日电(段长征 马裕淇)记者8日从江西省交警总队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江西省今年截至目前,共发生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49起,其中,超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40%。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处处长熊义津称,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因超速行驶依然是交通肇事顽症,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致死的人数最多。

  据熊义津介绍,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是危害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也是交通管理的一个重点内容。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及重点国、省道上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3种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据介绍,自10月15日起,江西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着力点,开展了“奋战120天”专项整治行动。

  据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数据显示,专项行动以来,江西省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76875起,其中超速112310起,酒后驾驶192起,疲劳驾驶253起,无证驾驶2252起,客车超员161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51起,摩托车超载1871起,货运车非法载人27起。

  据悉,从10月15日至今,江西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8起,共造成286人死亡,735人受伤,同比分别下降30.27%、23.1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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