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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打折下的“我提的不是裤腰带,是尊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3日17:36  国际在线

  “8000位打工妹,是谁在光天化日之下脱去你的裤腰带?”近日,名为“契约工”的网友发帖报料:作为世界500强的广达集团下属达富电脑(常熟)有限公司对待员工极其苛刻,进厂时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交给保卫处保管,下班时居然还要工人在众目睽睽下解开裤腰带接受安检,让女工备感羞辱。这名网友称自己由于受不了这种污辱最后辞职。这个帖子在短短几天内有了近30万的访问量,近3000名网友回帖怒斥工厂不拿工人当人看,“我提的不是裤腰带,是尊严”更是成为又一网络流行语。(《南方日报》12月23日)

  “8000位打工妹,是谁在光天化日之下脱去你的裤腰带?”笔者已经记不清是多少次看到了类似的信息——当前,保安搜身事件在我国多次发生,集中在工厂、超市等地,具体有多少,恐怕是永远难以得到具体的统计。而受害者在搜身之后忍气吞声,又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一“恶习”。 保安似乎成了一些单位的“家丁”,特别是在一些强势单位。

  对公民权利肆无忌惮的伤害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所谓的尊严早已失去了可以支撑的凭借。这不知道是公民个体的无奈,还是整个社会尴尬的缩影?笔者更不清楚,社会底层的公民何时才能把尊严握在手中?何时不会为了屈辱的生存而让尊严打折?

  在“我提的不是裤腰带,是尊严”的网络流行语中,笔者看到了恐惧,看到了权利的孱弱!就“8000位打工妹,是谁在光天化日之下脱去你的裤腰带?”来说,在笔者看来,已经涉嫌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如果工作以公民权利受伤害为代价,在笔者看来,应该接受考问的是工作的合理性和规定的正当性在哪里。众所周知,公民人身权不能随意践踏,搜身行为侵犯了公民依据宪法所享有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这是最不能让人容忍的地方。面对公众权利被肆意侵犯和剥夺的事实,笔者认为,我们需要一个维护权利的支点,否则将进入恶性循环。工厂搜身的案例时有发生,工厂强行设置安检已经成为恶性惯例,就是明显的证明。

  这可以从美国的一个案例中得到启示。美国一妇女因在某家麦当劳快餐店的办公室被强迫进行脱衣搜身,获得了高达61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而在我国,搜身事件则往往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反过来助长了搜身事件的大量涌现。就是说,离开了惩罚性赔偿,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对人的生命安全权、身体健康权的保障。

  可以说,禁止搜身的权利通道畅通的支点就是惩罚性赔偿。尽管是否引入惩罚性赔偿在学界尚有争论,但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只有提高违法者的成本,才能避免弱者权利受损。而惩罚性赔偿也与公众被侵权后的救济权实现有关。让公民享有权利救济,并建立完备的法律机制保障救济的实现,是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权,也是公民应享有的权利,其实现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公民权益的最终落实,反映一国法治水平与文明的程度。

  必须明确,公众享有相当数量和质量的权利,以及得到获取权利的机会之后,并不能保证人们能摆脱权利的贫困状态,还有必要建立一个保护和保障既有权利的社会环境和法律机制。就“8000位打工妹,是谁在光天化日之下脱去你的裤腰带?”来说,笔者认为,只有给权利通道一个支点———惩罚性赔偿———才能从根本上打通权利的制度化出口。

  权利打折下的“我提的不是裤腰带,是尊严”应引起社会的警惕,我们要认识到,“我提的不是裤腰带,是尊严”源于权利“肠梗阻”和权利孱弱。(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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