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宋识径)今天下午,备受关注的侵权责任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侵权责任法是对《民法通则》等法律的细化、补充和完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符合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明年将起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争取明年提请审议。
侵权责任法是否该提交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民法典的出台是不是有了时间表?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如何处理该法与相关司法解释的关系?这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新闻发布会开始后,本报记者就这三个问题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耐心地回答了这三个问题。王胜明说,在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过程中,有委员提出侵权责任法是否应当提交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社会上也有类似看法。对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反复研究认为,从实际内容上看,侵权责任法是在《民法通则》等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的,该法的许多内容是对《民法通则》等法律的细化、补充和完善,所以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表决通过侵权责任法。
王胜明说,2002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草案共有9编,目前,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已经通过。按照工作部署,明年将抓紧起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王胜明表示,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目前在《民法通则》中有一章,但是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涉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民事纠纷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越来越多。王胜明透露,相关法律草案争取明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王胜明说,民法典的编纂还有几部分工作要做:一是修改民法总则;二是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
针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理问题,王胜明说,《民法通则》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许多有关民事纠纷问题的司法解释,其中不少与侵权责任法相关。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后,司法解释就面临向本法“靠拢”的问题。侵权责任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为相关司法解释的清理和再制定留出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