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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在招投标上“做文章”

  本报合肥1月2日电(记者吴贻伙)只用20余万元财物,就将7名在业内享有盛誉的电梯评标专家“搞掂”。记者今天从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获悉,合肥招投标窝案行贿人安徽康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夏东海已于年前被该院提起公诉,罪名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7年至2008年,安徽康力电梯公司多次参与了合肥市招投标中心下属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电梯工程的招投标,夏东海为了让参与评标打分的电梯专家评委在打分时照顾自己的公司,使自己的公司能够中标,先后多次代表公司送“好处费”给参与评标的评委,共计人民币20.8万元、三星手机一部和价值6000元的购物卡。

  在这些招投标评委们的“帮助”下,安徽康力电梯公司仅在前后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就在多个电梯采购项目的竞标中中标。检察机关认为,夏东海在参与合肥市政府采购相关电梯项目投标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给予谭燎原、刘邦利等7名评标专家贿赂财物,应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9年9月,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对7名评标专家相继作出一审判决,7人均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至二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宣告不同期限的缓刑。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打着招投标幌子,让请托人在不参加“摇号”的情况下就直接入围中标。2009年12月31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法院就该市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刘祝仁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刘祝仁自2003年起,担任淮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刘祝仁被免去上述职务,改任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下半年,在刘祝仁的帮助下,淮南某建设公司在不参加摇号的情况下,被直接指定入围,参加某新村工程竞标,并顺利中标。事后刘祝仁收受该建设公司“感谢费”10万元。2007年初,建筑个体户黄某准备参与淮南一个指挥中心工程的招标,他找到刘祝仁,想不参加摇号就能指定直接入围。经刘祝仁的帮助,黄某挂靠的公司果然直接入围参与竞标。虽然后来该挂靠公司没有中标,但黄某认为刘祝仁毕竟从中间帮了忙,便以给小孩“压岁钱”的名义,送给了刘祝仁6000美元。

  此外,刘祝仁还在土地收购、征地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法院认为,刘祝仁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合计人民币30.5万元、6000美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能积极退出全部赃款,确有悔罪表现,法院一审遂作出前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刘祝仁暂未表示是否要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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