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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告奋勇捉凶手 打伤别人成凶手

  到医院看望被他人打伤的朋友,得知凶手仍在歌厅,便自告奋勇前去捉拿,结果引起斗殴并将他人打伤。2009年12月28日,经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聚众斗殴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郭笑年有期徒刑三年。

  21岁的郭笑年是一名只有小学文化的个体工商户。2008年12月19日晚,郭笑年来到沭阳县仁爱医院看望被他人打伤住院的谭磊。在病房内,有人告诉他凶手还在“青春”歌厅。郭笑年当即与赵正帮、章雷(均另案处理)等人商量,决定到“青春”歌厅将殴打谭磊的凶手控制后报警,并约定如有人反抗即进行殴打。

  郭笑年等人来到歌厅后,郭笑年与歌厅老板宋志善、吕珍等人发生争执并进行互殴。在殴打过程中,章雷、赵正帮持刀刺向吕珍背部致其轻微伤,致宋志善左手掌骨不完全性骨折。

  案发后,被告人郭笑年与被害人吕珍、宋志善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笑年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为了逞强纠集多人结伙持械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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