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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工会经费使用绩效管理评价体系

  本报讯 (记者 王眉灵) 记者昨日获悉,市总工会近日制定了相关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工会经费使用绩效管理评价体系。按照制度,市总工会本级重点项目(工作)使用工会经费,以及区(市)县工会的工会经费,将实行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目标考核依据。

  据悉,市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市总工会本级重点项目(工作)实行工会经费绩效管理评价试行办法》和《关于区(市)县工会实行工会经费绩效预算试行办法》。明确要求市总各业务部门、产业工委(会)和各区(市)县总工会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时,应围绕市总工会全委会或常委会提出的当年工作思路和承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来安排。

  市总各部门、产业工委(会)提出的有关工作项目将被纳入绩效预算管理,由市总领导班子、财务部、经审办、办公室、政研室、人事处和市总经审委员等组成的评审会,将按照重点项目经费绩效预算评审表,依据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4E指标综合打分,绩效评价结果将纳入年终市总工会目标考核。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当年各项经费执行结果、支出结构及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由市总财务部及经审办、组织部、政研室等相关业务部门,按4E指标评价后作为考核依据。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绩效管理评价体系的建立,旨在引导市县两级工会合理使用经费,通过向基层、向职工倾斜,向灾后重建、向“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等中心工作倾斜,保证工会经费正确使用方向,为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工会组织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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