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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妈”上门讨遗产 曝光老爹“地下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3日05:2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青岛早报》报道 六旬老爹不幸因癌症去世,儿子在处理后事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个同龄“后妈”——一名王姓女子手持一份委托书,要分走24万元遗产。由此,青岛市的孙先生这才得知父亲这段隐藏了8年的地下情。因孙先生及父亲生前所在公司拒绝承认委托书有效,王小姐一纸诉状将两方告上了法庭。

  今年30岁的孙先生说,他的母亲10年前病逝,父亲老孙于2007年患癌症不幸去世。孙先生准备料理父亲后事时,一名30岁左右的陌生女子王小姐找到他,出示了父亲老孙的一份委托书。

  委托书表示,老孙去世后,全部事情由“妻子”王小姐负责,公司尚未结算清楚的24万元也归王小姐。孙先生了解到,父亲虽然未与王小姐结婚,但偷偷同居了8年。

  王小姐说,“我们共同生活了8年,之所以没有公开,就是害怕儿女反对。”老孙病重期间,都是她细心照顾,老孙直到弥留之际,才联系了儿子。

  孙先生则认为,虽然父亲将委托书给了王小姐,但没有表示由王小姐继承。公司24万余元也只是由她清算,不能由她继承。

  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王小姐和老孙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是夫妻关系,属于非法同居。此外,老孙虽然写了委托书,但没有对自己财产作出处分,从文字上看是委托办理结算,没有将财产遗赠的意思。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小姐的诉讼请求。

  王小姐不服,上诉至青岛市中院。近日,青岛市中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老孙将所有事情交由王小姐负责,表达了对她的信任;让她负责结算公司拖欠的费用,也表达了全权“处理”的意思。因此,青岛市中院终审判定,涉案公司十日内结算完毕老孙的费用,王小姐拥有24万元结算款项的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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