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民
据国税总局透露,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这将大大加快物业税开征步伐。(1月5日《上海证券报》)
有道是“好事多磨”。眼下,如何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过度,如何有的放矢地挤出火爆楼市中的水分,不仅是基本的民生诉求,也是管理层必须做出的回应。从这个角度看,既然物业税是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的前提,并以财产的价值作为计税的依据,那么,物业税的开征势必将增加物业持有者的成本,炒房成本水涨船高也就不难预期。
不过,也不能就此认为物业税“有百利而无一弊”。在美国等施行物业税的国家中,物业税其实也并未很好的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2008年的金融危机导火索,恰恰来自美国房地产泡沫所导致的次贷危机,这足以说明物业税并不万能。不仅如此,正如二手房交易税完全可以被转嫁到买房人身上一样,“物业税”也极有可能更多的由买房人承担。
事实上,物业税归根结底还是属于税收,尽管本质上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征税作为从民间资本中的抽取行为,本身并不会增进社会和民众的福利。假如增加的税收并没有带来相应的福祉,反而极大的增加了民众的负担和成本,这样的税收倒是更需注意,而非盲Q乐观。
如果真要推出物业税,那么这一税种的Q标究竟是为了收税本身,还是为了抑制房价,恐怕必须事先阐明;一旦征税没有实现最初的Q标,如何调整,恐怕也应有个交代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