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通报了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的山东济宁“12·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按:事故详情见本报2009年12月31日三版报道),经初步调查,肇事车辆在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根据通报,2009年12月29日17时,河南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客车由山东省临沂驶往商丘,行驶至山东省济宁市开发区崇文大道与王黄路交叉口时,与一辆个体运输货车相撞,造成16人死亡、11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客车和货车在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国务院安委办指出,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相关地方监管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