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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成都孙伟铭、佛山黎景全、南京张明宝三起备受国人关注的恶性醉酒驾车肇事案,从目前的结果看均以无期徒刑收场。上述三起案件,肇事者都对受害方作了积极的经济赔偿,最后肇事者都保住了性命,那么是否积极的赔偿都能取得免死牌?最高法院刑五庭庭长高贵君、副庭长韩维中等日前在《法学杂志》上联合发表《醉酒驾车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指出醉驾行为人依法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是其法定义务。行为人履行赔偿义务,并不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如果罪行极其严重,即使其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也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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