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666G 500021 8999L500041 B666M 500061 6333L500081 B988N 5000
2 0888L500022 B666L 500042 B888M 500062 0333L500082 B988K 5000
3 B333L 500023 B999Q 500043 B333M 500063 9988L500083 6866E 5000
4 B999N 500024 B888N 500044 B666P 500064 B333R 500084 B688M 5000
5 6666L1000025 B999K 500045 B999R 500065 B688K 500085 B688N 5000
6 6888L500026 0666L500046 B888Q 500066 B333Q 500086 B988M 5000
7 B888G 500027 B999L 500047 B666Q 500067 1333L500087 B688P 5000
8 0999L500028 6999L500048 B999P 500068 B988G 500088 B988P 5000
9 8888L1000029 2333L500049 2888L500069 8833L500089 B688Q 5000
10 B333H 500030 1888L500050 B666H 500070 8866L500090 B988R 5000
11 B666N 500031 1666L500051 3999L500071 B688G 500091 B688R 5000
12 3666L500032 B888R 500052 B333N 500072 B688H 500092 3388L5000
13 9999L1000033 B999H 500053 B888P 500073 B333G 500093 6088E 5000
14 B888H 500034 2666L500054 8666L500074 B988L 500094 6388E 5000
15 B666R 500035 1999L500055 B666K 500075 8899L500095 1166E 5000
16 B999M 500036 3888L500056 9333L500076 B688L 500096 2266E 5000
17 3333L1000037 B999G 500057 6688L500077 2288L500097 A288B 5000
18 0088L500038 9888L500058 9666L500078 B988Q 500098 6633E 5000
19 B333K 500039 2999L500059 8333L500079 1188L500099 3366E 5000
20 B888K 500040 B888L 500060 B333P 500080 B988H 5000100 A988B 5000
现将第27期广州市小型汽车号牌号码公开竞价发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粤A B666G等100个小型汽车号牌号码,详细号牌号码及其竞投底价见附表。
二、竞价时间:2010年1月20日,下午12时30分起接受现场报名13时30分起竞价。
三、竞价地点:广州珠江宾馆会议中心内(地址广州市寺右一马路2号)。
四、竞价方式:公开叫价,价高者得。
五、叫价单位:每次叫价以1000元为1个叫价单位,也可以是叫价单位的整数倍。
六、竞价者资格
(一)除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外,凡购买未办理注册登记或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至名下,且符合车辆管理部门登记规定、总质量不超过4.5吨、车长小于6米、最高乘坐人数为9座(含9座)以下的载客汽车或轿车的单位(个人)均可以成为竞价者。
(二)根据《广州市执行第三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穗环200681号)的规定,参加本期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会的竞价者,其所购买的小型汽车必须达到国III标准以上(含国III标准)、六座以下(含六座)的小型汽车必须加载OBD(车载诊断系统)。否则,该竞价者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和复印件(须车主签名盖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身份证明(含新车注册登记和机动车转移登记)
(1)除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外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提供由其上级单位出具的内设机构身份证明和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本市户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本市暂住地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暂住证明。
(3)军人(含武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a.《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b.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应提供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提供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暂住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暂住证明。
(6)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暂住证明。
(7)外国人提供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住宿登记证明。
(8)非车主本人报名(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其他相关资料
(1)新车注册登记
国产的或国内购买进口机动车,提供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发票联”和“注册登记联”;国外购买的机动车,提供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
(2)机动车转移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期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会的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的新车主,须于2010年1月6日至1月14日(办公时间内)到市车管所各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申请转移登记业务,交验机动车,并提出参加竞价会的申请,车管所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准予参加本期竞价会的《通知书》,新车主凭《通知书》办理本期竞价会的报名手续。
(四)广州市属各区、县级市(包括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的竞价者不再按属地划分竞价,均可报名竞买本期任意一个小型汽车号牌号码。
七、报名及应价牌的发放:
(一)竞价者可采取预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2010年1月18日至19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预报名者应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大厅(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162号二楼)报名。符合条件及资料齐备的,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预报名回执》。预报名者凭《预报名回执》及上述报名资料原件于竞价日现场报名区换取应价牌入场。
现场报名者可于竞价日开拍前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现场报名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从1月20日下午12时30分起。符合条件及资料齐备者领取应价牌入场。
(二)本次竞价按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顺序,限量发放200个应价牌,先到先得。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参加本期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会的竞价者,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每位领取应价牌的竞价者只能携同一人进入竞价现场。
(五)竞价者及其携同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秩序和听从组织者安排,否则组织者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八、缴款方式:成交者须在现场以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如信用卡必须为持卡本人)划账方式缴纳成交价款,领取《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结果确认书》。在竞价会结束前仍未缴纳成交价款的,组织者收回其号牌号码,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九、根据《广东省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发放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修订)》规定,成交者须于缴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结果确认书》和缴款凭证,按规定到市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逾期不办理业务的,由有关单位收回成交小型汽车号牌号码,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十、小型汽车号牌号码使用期限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在国家调整机动车号牌号码使用政策的情况下,已竞得号牌号码的成交者在30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已缴纳的价款全部予以退还;成交者已办理号牌号码注册登记和发放手续的,对号牌号码使用期限不足5年的,按每少使用1年退还号牌号码成交价款10%的标准(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计算)退还。
联 系 人:郑先生、高先生、崔小姐
联系电话: 87387018、87387028、87387038、87383100
网址:http//www.gzfinance.gov.cn
http//www.gemas.com.cn
广州市小型汽车号牌号码竞价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
第二十七期广州市小型汽车号牌号码
顺序车牌号码 (粤A)底价(元)顺序车牌号码 (粤A)底价(元)顺序车牌号码 (粤A)底价(元)顺序车牌号码 (粤A)底价(元)顺序车牌号码 (粤A)底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