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月5日讯 (记者陈彤彤)今天,本报刊登《社区门诊关着门,看病无奈“舍近求远”》一文后,这家社区门诊的出资人赵先生出面说明情况,“济南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志系违规安装,他将尽快拆除。
今天上午11点,济南国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赵先生约见本报记者,介绍了位于花园小区四区19号楼前的社区门诊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2009年7月,济南国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租用了历城区中医医院的这块场地,投资筹建社区门诊。自租用场地后,济南国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对该社区门诊的装修工程就展开了。“同时,我们也向历城区卫生局递交了相关申请,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赵先生解释,因为在筹建过程中,需要对房屋的内部卫生设施进行装修,他和工作人员图省事,就把印有“济南社区卫生服务”的牌子与社区卫生服务专用标志一并装修好了,“当时想得太简单了,就想着一次性装修完毕,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业了。没想到这不负责任的举动,给社区居民带来了困扰。”
记者了解到,如今该社区门诊的内部设置等项目已全部完成。赵先生也对该楼二三层的使用问题,进行了说明。他说,由于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求的房屋建筑面积是不少于150平方米,现在该门诊一楼的房屋建筑面积已超过该标准。配有专用通道的二三层将转租出去,以此来进行资金周转。同时,依据赵先生的说法,其门诊楼二层所经营的,也非社区居民所认为的中医门诊,是类似健康管家一样的理疗室。
赵先生介绍,前几天,他就曾接到历城区卫生局有关部门的通知,告知他在未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前,不应提前悬挂“济南社区卫生服务”的牌子与社区卫生服务专用标志,并要求他所在的公司尽快拆除。“但是因为我的疏忽,相关标志并没有如期进行拆除。”赵先生说,他代表济南国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因此而感到困惑的市民进行说明,“我们将尽快拆除这些有误导含义的标志,并向小区内的居民诚恳地道歉。”赵先生说,济南国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还将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规范该门诊的设置,“努力实现居民社区便捷就医的期望。”
今天,记者同时从济南市卫生局了解到,该门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格,仍需进一步审核。
按照相关规定,像“济南社区卫生服务”及社区卫生服务专用标志这样的统一标志,不允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未完成资格审核前,提前进行悬挂。如果您的身边,也有这样提前悬挂相关标志、“打擦边球”的现象,请您联系时报热线(电话8206111082023110)进行投诉,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