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要想占便宜 路边的“富婆”捡不得

  为达到借钱的目的,陈蓉先是向情人林翔自称在越南做大生意,随后又花800元购买到伪造的新都区新园路181号房产证,以此为抵押向林翔借款6万元。林翔发现后报警,陈蓉被抓。昨日,检方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将陈蓉批捕。

  陈蓉称,2009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她和女儿准备到新都去,便在路边等车。一辆丰田车开到她们面前,车上的中年男子摇下车窗问路。没想到,这名男子也是到新都,男子立即邀陈蓉上车一道去新都。车上聊天时,男子自称姓林,陈蓉见对方像是挺有钱的样子,便称自己在越南做大生意,生意包括棉花、服装等。两人道别时互留了电话,几天后,陈蓉便给林翔发短信相约见面聊生意。当晚,两人就在旅馆里发生了性关系。

  随后的一段时间,陈蓉常对林翔称自己资金周转不开,林翔表示愿意借钱给陈蓉,但陈蓉必须押上房产证作担保。于是陈蓉以800元的价格购买到伪造的新都区新园路181号的商品房房产证。8月14日,以房产证为凭,陈蓉向林翔借到了6万元。10月18日,林翔找到陈蓉,问她生意怎么样,陈蓉称生意不好做,还说自己要出去打工了,借款也只有慢慢还。林翔感觉受了骗,将陈蓉送到了派出所。民警了解案情后,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将陈蓉挡获。随后,检方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将其批捕。(文中人物系化名)

  金牛检 记者 袁钲钲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