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可心 通讯员王晓芳报道 昨天,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养老保险转保情况,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目前我市转保情况已经较为平稳,不少参保人了解新政策后主动放弃退保,改为转保。截至4日,我市共办理转保809人。由于转保政策可能对我市社保共济基金带来压力,社保部门考虑在适当时候建议政府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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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待遇取决于缴费年限和工资水平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出台后,不少参保人十分关心退休地的选择。对此,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参保人退休时可以选择退休地领取养老保险。“一种是选择户籍所在地作为退休地,之前参保人在各地所有参保的关系和金额都可以转到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不能拒绝接收;第二种是在参加养老保险关系比较长的地方办理退休,满10年以上参保地可以作为参保人的退休所在地。”
一些参保人对今后在哪个地方退休最有利于自己的养老待遇不是很清楚,黄险峰解释:2005年国家出台38号文,统一了全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深圳所执行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是和国家的办法一致的,所以全国养老保险的整体待遇结构和待遇水平差距不是很大。“具体到个人,由于缴费工资水平不一样,所享受的养老待遇还要和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相结合,计算他的指数化缴费工资。各地养老待遇最大的区别不在于待遇计发办法,而在于个人缴费方面,养老待遇最终取决于本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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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缴费水平拟适当调整
暂行办法实施后,是否会对深圳的社保基金产生影响?黄险峰表示,新政策实施后,将对深圳共济基金带来压力,社保部门考虑在适当时候建议对缴费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黄险峰说,我市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大个账、小共济”的基金管理模式,即记入参保人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比较多,记入养老保险共济基金的缴费比例一直低于10%,而暂行办法规定,1998年1月1日以后的按其各年度本人缴费工资的12%进行转移,缴费比例不足12%的按12%进行转移。这样一来,就会导致深圳社保收得少转得多,给深圳社保基金带来一定压力,但考虑参保人利益,从全国大局出发,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坚决执行国家统一转移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评估转移政策实施后对深圳共济基金的压力,适当情况下会向政府、人大建议通过修改养老保险条例的方式,对缴费水平做适当调整。”黄险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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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和省内转移有区别
养老保险的转移分跨省转移和省内转移两种。暂行办法出台后,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有什么区别?黄险峰表示,参保人跨省转移和省内转移的区别在于:参保人跨省转移的,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1998年以来参保的共济金也一并转移;参保人在广东省内转移的,只转移个人储存额,不转移共济金部分,因为广东省已实行省级统筹,只转移个人账户不转移共济金不会影响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待遇。
暂行办法规定,计算转移资金的办法是: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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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参保人各时段转移比例不同
1998以来,我市参保人个人和单位总缴费比例有多次调整,因此,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参保人在各个时段转移的比例也不同,具体分别为:
1998年1月至1998年12月,参保人个人和单位总缴费比例为参保人缴费工资的10%,其中记入个人账户7%,记入共济基金3%,随个人转移的缴费比例为19%;1999年1月至2001年1月,参保人个人和单位总缴费比例为参保人缴费工资的17%,其中记入个人账户11%,记入共济基金6%,随个人转移的缴费比例为23%;2001年2月至2006年6月,参保人个人和单位总缴费比例为参保人缴费工资的13%,其中记入个人账户11%,记入共济基金2%,随个人转移的缴费比例为23%;2006年7月至2009年12月,参保人个人和单位总缴费比例为参保人缴费工资的18%,其中记入个人账户8%,记入共济基金10%,随个人转移的缴费比例为20%。
温馨提示
养老保险记录
可与新农保衔接
问:对于老家在农村的参保人,转保要转到什么地方呢
答:目前我国已在探索农村养老保险的建立,正在进行新农保试点,并有望在全国铺开,这就意味着农村户籍人员也会有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到退休时可以把在深圳的保险记录转回当地的新农保,和新农保衔接,使养老权益得到保障。
离深后没再参保的
可在退休时办理接续
问:离开深圳没有就业也没有再参保的,怎么办理养老保险接续?
答: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涉及两个方面:一个转出,一个接续。目前离开深圳的参保人在国内其他地方重新参保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不需参保人来回奔波往返。假如参保人离开深圳后一直没有就业,也没有参加新的保险,那么可以选择在退休的时候再办理接续。
转保办理手续及地点
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需提供的材料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和单位离职跨省转移证明。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目前可以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下载。办理转移的部门为:特区内参保人到福田区八卦二路512栋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特区外宝安、龙岗参保人到单位参保所在的社保机构(包括分局和社保管理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