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7次会议举行
决定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月20日至21日召开
本报海口1月5日讯(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黄顺祥)今天上午,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7次会议在海口举行,决定于1月20日至21日召开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元、符桂花、王法仁、符兴、毕志强、康耀红,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吴昌元主持会议。会议对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进行研究,听取了关于会议议程和日程准备情况的汇报。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一共9项,分别是审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草案)》;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修改<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交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提交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经济形势分析会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海南省中部地区生态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任免案。会议听取了关于重要人事安排和人事任免事项准备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修改<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草案)》的初审意见的汇报;听取关于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构成和秘书长建议人选,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建议人选的情况汇报; (下转A2版)
(上接A1版)听取了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起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海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经济形势分析会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关于海南省中部地区生态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的汇报;听取了关于《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稿)》起草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海南省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海南省2008—2009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和《海南省2008—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调研报告》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