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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

  江苏南通,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调对接”工作较早的地方。

  早在2005年初,南通市检察院就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平台,创设了以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涉法民生诉求和解和民事申诉息诉和解为模式的“检调对接”机制。五年里,已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00余起,调解涉诉金额累计达2200余万元。

  “‘检调对接’已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助推器’,长安南通,‘检调对接’有一功。”1月4日,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斌在该市检察机关“检调对接”专业化建设推进会上如是说。

  收获亲情刑事和解搭桥梁

  1月4日,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向红向记者介绍,五年前,南通市检察机关引入恢复性司法的理念,首先对部分轻微刑事案件所涉民事赔偿部分先行纳入“大调解”机制,并通过推行“检调对接”跟踪回访制度,最大程度地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2009年9月,南通市检察院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又专设“检调对接”管理办公室,在全市各基层院专设“检调对接”案件办理中心,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统一由该部门扎口办理。2005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通过启动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共依法对125案125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231案233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提出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并判处缓刑的118案126人,免予刑事处罚的6案6人。

  在江苏省如东县,记者听到了这样一件事。2009年8月26日,小张、小慧和几个高中同学在该县县城聚餐后准备去KTV唱歌。这时,天空下起了小雨,小慧请小张载她回宿舍拿衣服。由于驾驶摩托车的小张眼镜上沾满了雨雾,对面卡车又突然打来强光,小张慌了手脚,将车撞上了路牙,致侧坐在后面的小慧摔了出去,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11月,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将该案移送如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调对接”案件办理中心检察官悉心做工作,小慧父母重新拾起了生活的信心,被取保候审的小张也主动与被害人父母接近,还常为被害人家中做农活。就这样,在检察官的努力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日益加深。2009年11月26日,双方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有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小慧父母主动将赔偿数额从原先提出的40多万元降到16万元,而小张则当着检察官的面跪在了被害人父母面前,表示今后定将小慧的父母视为自己亲生父母,一辈子好好对待他们。2009年12月3日,如东县检察院对小张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说起这件事,如东县检察院检察长顾祖林体会深刻。他说,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坚持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坚持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消除矛盾纠纷,这不仅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修复被损坏了的社会关系。

  查明真相民生和解送温暖

  “没想到你们把我的工资全部要回了,真的要谢谢你们为我做了那么多的工作。”2009年12月18日,沙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国手中,由衷地说。

  沙女士家住河南信阳,2008年下半年只身来到通州区一家纺织公司打工,公司在正常发了4个月工资后,便以沙女士的一次机器操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3万余元为由,拒绝发放足额工资。随后,沙女士多次找到公司负责人,指出公司的损失是因机器设备老化所致,可公司却坚持认定是沙女士的个人工作失误所造成。于是,双方陷入了僵局。眼看临近春节返乡的日子,沙女士想到了丧失劳动能力的丈夫、即将步入学校的女儿和年迈的双亲,焦虑万分。

  正当沙女士感到绝望的时候,2009年12月4日,她得知通州区检察院正在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遂来到该院宣传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检察官诉说自己的遭遇。检察官觉得此事虽非分内事,但事关百姓权益,处置不好将造成一个家庭的悲剧,于是该院立即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力求妥善解决好这起克扣职工工资事件。

  2009年12月9日,检察官前往沙女士打工的纺织公司,召集公司负责人和沙女士一同进行调解,但双方仍各执一词。检察官遂要求查看公司损失当天相关部门的检修台账。经查看,损坏的那台机器确已超过了使用年限多年,而公司却一直未能及时更新换代,显然事故的发生与沙女士无必然联系,公司应当将克扣的8000余元工资发还沙女士。针对此种情况,检察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政策教育。经过检察官的调解,该公司终于认识到克扣职工工资的不当做法,并于当日就将8000余元工资如数发还沙女士。

  谈及这件事的圆满处理,李建国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在处理涉法信访案件过程中,也要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坚持源头治本,尽可能以调解方式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并促使矛盾的双方从心理上消除不满和对立情绪,以实现矛盾纠纷的平息。

  握手言和息诉和解拆“心墙”

  “民事申诉案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虽然申诉人讲的是一些琐碎小事,却实实在在地反映了他们的疾苦。如果检察人员在处理民事申诉案件时,只是照搬法律条文,就不能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如皋市检察院检察长唐旭东在谈及民事申诉息诉和解工作时,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2009年7月的一天上午,一对中年夫妇闯进了如皋市检察院接待室,并将厚厚的一叠判决书塞给检察官,愤怒地说道:“我们两家没完,这官司要坚决打到底!”

  原来,这对张姓夫妇与同一村民小组的赵家是邻居,双方在近五年中已打了六场官司。2004年,张家的小羊吃了赵家田里的青苗,赵某上门殴打了张某的母亲,两家的冲突从此拉开了序幕。后经协商,约定自留地互换。但赵家却未按时履约,张家一怒之下毁了赵家的部分庄稼,双方硝烟再起。2006年,赵家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一审照准。张家不服,上诉未获改判。2006年11月,张家又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赵家履行互换土地协议。这一次,法院支持了张家的诉求,后经法院强制执行,赵家交付了土地。在第一轮的诉讼大战中,两家打了个平手。

  可是,双方的心结却没有真正解开。一年后,张家在界址处建起了围墙,声称为防家畜来毁庄稼,可却挡住了赵家的出路。两家为此扭打成一团,赵某的妻子于某也受了伤。赵家又将张家告上法庭,双方重燃“战火”。法院认定双方六四开责任。张家不服,上诉的同时,又向法院提起相邻权之诉还击。于是,满怀委屈的张某夫妇来到了检察院,请检察官给他们一个公道。

  “绝不能让这两家小恩怨由民转刑!”如皋市检察院负责信访接待的检察官当即答应,要为他们彻底化解这起多年积下的纠纷。于是,检察机关出面协调,通过当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地进行调解,同时还把张、赵两家的邻里乡亲都邀到了一起,共同做好这两家的工作。语重心长的劝说,利益得失的权衡,终于让这两家人情绪有所缓和。接着,检察官又和当地村干部一起,再次来到那块“是非地”,让赵家修剪了树木,让张家拆除了围墙。至此,张、赵两家人重新握手言和,横亘在他们心头上的那堵“心墙”也被彻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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