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区划定新增世博园区、虹桥交通枢纽站
上海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区
东方早报记者 杨洁 龙毅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政府网站获悉,上海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控制区域和时间确定,禁放区域与去年相比,增加上海世博会园区、虹桥交通枢纽站地区,以及严禁在公共建筑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除国务院《条例》和上海市《条例》规定的禁放场所和区域外,2010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禁放路段为:
◆ 南京东路、南京西路、淮海中路、四川北路、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华路、乍浦路(以上均为全线)
◆ 西藏中路(淮海中路至北京东路段)
◆ 黄河路(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段)
◆ 长寿路(武宁路至江宁路段)
禁放区域为:
◆ 上海世博会园区
◆ 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虹桥交通枢纽站地区
◆ 人民广场地区、豫园商城地区、徐家汇广场地区、静安寺地区
◆ 铁路上海站地区(东至大统路,南至天目西路,西至恒丰路,北至铁路线)
◆ 陆家嘴金融区地区(东至浦东南路东泰路,南至东昌路,西面、北面至黄浦江)
◆ 铁路上海南站地区(东至柳州路、南至石龙路,西至桂林路,北至沪闵路)
◆ 化学工业区、外高桥保税区
◆ 延中绿地、太平桥绿地、虹桥绿地等大型公共绿地
◆ 各区县确定的禁放区域
控制区域(控制区域内严禁燃放升空高度超过60米的烟花爆竹):
◆ 浦东国际机场周边(东至长江大堤,南至拱极路拱极东路,西至远东大道,北至华夏东路闭环区域)
◆ 虹桥国际机场周边(东至外环线,南至漕宝路,西至中春路,北至金沙江西路闭环区域)
4月起中环内不再设鞭炮零售点
网上推销烟花爆竹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责
东方早报记者 杨洁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以外区域的临时燃放时段:2月13日(除夕)至2月17日(年初四)2月28日(正月十五)的每日18时至次日8时 刘建平 制图
今年4月起,中环线内将没有常设烟花爆竹零售点。这是《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透露的最新消息。
根据该《意见》,中环线(浦东新区以规划红线为准)以外的零售单位,凭一年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可在全年进行零售业务。
而中环线以内的零售单位和全市范围内所有经营烟花爆竹的大型购物超市,凭临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有效期2010年1月30日至2月28日内进行零售业务。2010年3月31日前,中环线以内的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将尚未售完的烟花爆竹全部撤柜,并搬至市批发单位专用仓库安全存放。这也就意味着,今年4月开始,中环以内将不再有常设的烟花爆竹零售点。
警方还表示,凡不符合从业要求、不遵守行业管理规定、经营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其烟花爆竹经营资格将被取消。
《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对利用电话、网络等渠道非法推销烟花爆竹的,除依法罚款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