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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出台城乡养老衔接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4: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将出台城乡养老衔接政策
6日上午,东城社保局办证大厅前来办理业务的人不多。记者庄小龙摄

  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今来莞调研养老关系转移

  本报讯 (记者陆勇 通讯员钟道晶)从今年开始农民工跨省就业养老关系可以转移,社保部门不再办理退保。本是保障农民工养老权益之举却引起了一些农民工害怕钱“打水漂”等种种忧虑。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社保部门获悉,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一行今日将赴东莞对转移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而就在前日胡晓义已经专门对农民工担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回应,国家将出台城乡养老衔接的政策。

  热点解答

  问:我现在参加了城镇养老保险,以后回到乡下务农,养老保险是否作废?

  胡晓义:不管是回乡创业也好还是做别的事情也好,如果在城镇参保的时间已经满了15年以上了,只要达到规定领取的年龄条件,就由规定的城镇给他按城镇同样的标准来计算养老金。

  如果不满15年的话,显然在城镇的职工也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和城镇也是一样,但是参保人个人的这些权益还是予以保障,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资金是不会受损的,缴费年限也可以得到承认。这就需要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以衔接。这需要一段时间,需要等制度相对稳定之后相互形成衔接的政策。

  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定会有一个城乡养老衔接的政策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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