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记者 傅晓峰)今天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0所高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山东大学、济南大学等高校的在校学生均整体参保。
驻济高校共有41所,在校学生40余万人。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驻济高校的大学生不管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办学性质如何,均纳入参保范围,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参保的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完全参照中小学生标准执行,每年个人缴纳40元,财政补贴80元。同时,办法规定大学生参保个人负担低、支付限额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2万元,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开绿灯,这些都使驻济高校大学生可以享受到更加完善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