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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持刀专抢妇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4:16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戴军 通讯员丁志云)“不许动,抢劫!”一把寒光闪闪的刀逼住你脖子,一张凶神恶煞的脸逐渐靠近……这不是电影,而是最近发生在云阳县的真实一幕,且这一幕,竟然重复上演过12次。近日,云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县城专门针对妇女实施抢劫的系列持刀抢劫案,“深夜劫匪”陈某、杨某已被刑事拘留,他们抢劫的原因竟然是为了获取上网费。

  两个“深夜劫匪”第一次作案是2009年12月中旬。当时,云阳县城接连发生单身妇女夜间被抢劫案,让夜间行走的人们诚惶诚恐。12月30日凌晨1时许,县城群益广场登云梯旁和群益广场,三名妇女相继被一高一矮两青年持刀抢劫,被抢3800多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

  云阳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对系列案件进行侦破,同时巡逻民警加强了夜间巡逻。专案组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大量调查摸排走访后,犯罪嫌疑人逐渐浮出水面,并在网监民警的配合下,锁定犯罪嫌疑人,在县城“蓝月亮”网吧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杨某二人抓获。

  劫匪深夜出没,劫财的目的何在?二人只是为了获取上网费。原来,14岁的陈某和16岁的杨某长期上网成瘾,在无钱上网的情况下,决定铤而走险,实施抢劫。

  同时陈、杨二人还供述了12月中旬以来,在县城利用夜间专门针对女性疯狂抢劫12起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年关了

  注意防偷防抢

  小偷爬树踩点,竟在大白天行窃,胆子确实太大了。少年上网差钱,竟12次抢劫女性,令人心寒。年关了,警方将加大打击盗抢的力度,市民也应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共同打造平安重庆。

  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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