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袁本朴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
李清禾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赵肖东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陶生元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新华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任命:
朱新华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陶生元为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清禾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焦伟侠的四川省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唐坚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职务;
叶壮的四川省人事厅厅长职务;
张成明的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杨洪波的四川省建设厅厅长职务;高烽的四川省交通厅厅长职务;
李伟的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
刘捷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彭宇行为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厅长;焦伟侠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叶壮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姜晓亭为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杨洪波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高烽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任永昌为四川省农业厅厅长。批准:
支卫平辞去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