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启动

  市(州)和非重灾县(市、区)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

  本报讯(郑卞四川日报记者谭江琦钟振宇)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先后进行了4次较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1月6日召开的全省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市(州)和非重灾县(市、区)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任务。中等城市政府机构限额不超过32个

  □成都市政府机构限额不得超过42个□中等城市政府机构限额不得超过32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政府机构设置原则

  上不超过中等城市的机构限额

  □规模较大的县(市)政府机构限额不得超过24个

  □中等县和市辖区政府机构限额不得超过23个

  □规模较小的县政府机构限额不得超过22个确保2011年完成消化超编人员任务□机构设置不突破规定的限额

  □人员编制不突破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领导职数不突破现有总数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