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春梅)昨日,省卫生厅公布今年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从本月起,农村孕产妇到定点医院生娃娃,先由医院垫付医疗费,出院后可获最低400元的补贴。
享受补贴的孕产妇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四川户籍、农业户口、在定点医院住院分娩。按照中央财政标准,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可在出院后获400元补贴。各县、市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这一标准上增加,但不得减少。
补贴具体程序为“一站式”费用结算,农村孕产妇入院时,由定点医院垫付住院
分娩医疗费用,出院结账时需凭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由医院按照补助标准减免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经项目补助后,在项目补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按当地新农合的规定给予补偿。该补助项目自本月起开始启动。
同时,医院必须对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进行限价收费,其限价标准分为四级:乡镇卫生院单胎顺产700元;中心卫生院单胎顺产900元;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单胎顺产1200元;市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单胎顺产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