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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调工作遭辞退 公司赔了11万多

  因为不肯按公司要求从成都调整到广元工作,万朔(化名)被公司以旷工3天为由辞退。万朔随即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日前,锦江法院对这起诉讼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在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将员工调离原工作地点并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按工作年限赔偿万朔112850元。

  锦法 记者 袁钲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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