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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海波任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的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6:43  沈阳网-沈阳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陈海波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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