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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外资并购要防地方卖企冲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7:16  红网-潇湘晨报

  [观点参考]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内地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并将扩宽外资境内融资渠道。在金融危机还未消散的背景下,如何来看待这一引资新政策呢?

  从银行的储蓄看,中国目前总体上处于资金过剩,所以,此番鼓励外资并购,肯定不是冲着资金而去。目的之一是借此向外界清晰地传达中国政府奉行开放政策不会因危机而改变;二是借并购进一步推动中国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当然,在看到外资改造中国企业尤其是国企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其所带来的风险和负面效果。在新一轮外资并购中,由于央企的实力相对较强,外资参与并购一般也难以得到控股权,所以,它们很可能把重点转向地方国企。在政府还握有相当的资源配置权力的前提下,一些地方特别是财力相对不足的地方政府和部门,会为了吸引外资,而变相出台优惠政策,放弃严格审核,外资也会在谈判和博弈的过程中,谋求地方政府的特殊关照,甚至不排除出现“并购腐败”的情况。

  因此,为使外资并购的负面效应降到最小,特别是遏制地方卖企冲动,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其次,在产业层次上,明确外资并购的范围和重点,对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行业或企业,原则上不允许外资进入。而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则放开管制,鼓励外资参与企业改组、改制。第三,从企业层面讲,企业尤其是国企在参加外资并购时必须确定并购目标和策略。此外,国家还应加快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解决产权缺位问题。(《每日经济新闻》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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