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骏
在全球金融危机、失业率上升时期,失业保险无疑是顶“保护伞”。民革上海市委一份调研显示,已颁布10年之久的《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为失业人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但在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上仍有提升空间。“金融危机是社会保障的发展契机,而通过社会保障的进步,将挫败金融危机带来的种种冲击。”
调查显示,目前上海失业保险的月给付标准最低为435元,靠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限为600元,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3%。调研报告认为,目前上海失业保险给付水平偏低,“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保险’与‘救助’的区别”。民革市委建议,可参照国内一些城市的做法,将最高支付标准调至最低工资标准80%。今后可逐步实行失业保险待遇“五挂钩”,即与本人工资收入(或缴费工资)挂钩,与缴费年限挂钩,与家庭负担挂钩,与失业者年龄挂钩,与参加职业培训挂钩。
除了保障基本生活,失业保险还有两大功能——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在国外,一般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60%用于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40%用于促进就业和防止失业。调研发现,上海的失业保险基金目前已开始向促进就业倾斜,不过仍需提高实效。而预防失业一项,是整个制度运转中最薄弱环节。
报告认为,可借鉴工伤保险中浮动费率的经验,“抑制一些企业恶意解雇,或在不景气时大批量解雇员工,在失业保险领域试行浮动费率是可行的”。所谓浮动费率,企业解雇人员多,今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率就高。反之,解雇少,费率就低。
在预防失业方面,报告认为目前“还没有起步”。报告称,上海地区失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重补救,轻预防”情况。这就需要建立健全与失业预防相关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作支撑。建立失业保险预测预警制度,失业保险监管监测制度,失业调查、统计、分析和信息报告制度,是报告提出的三项基础性制度。民革市委认为,该制度不仅能为今后失业预防打下基础,还能为政府部门正确制定失业调控政策和经济扶持政策创造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