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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收费起价260元

  拖车收费新标准:小型车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了260元,中型车300元,大型车380元,对于车货重31吨-55吨,每吨加收20元;55吨以上每吨加收40元。

  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 通讯员 张洪刚)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获悉,从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将实行新标准,新标准在高速公路拖车,吊车,车辆、货物保管费,货物转运、装卸费,放空费五个方面作了修改。

  新的收费标准取消了拖车费基价和拖吊基价加收费用,新规定了车型分类,由原来大小汽车改为小型车、中型车和大型车。记者了解到,拖车收费新标准有所提高,小型车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了260元,中型车300元,大型车380元。对于车货重31吨-55吨,每吨加收20元;55吨以上每吨加收40元。规定明确,清障车应事故车车主或驾驶人要求到达现场,但因车主和驾驶人的原因无需拖吊的,高速公路每次收取200元放空费。

  新收费标准中的拖车公里数,以一辆轿车(小型车)为例,每增加一公里由原来的10元调整15元,中型车为20元,大型车为25元,比旧的收费标准略有提高。吊车费用新规定,小型车600元/次;中型车900元/次;大型车1300元/次,取消了过去起步费和每增加1公里加收10元的标准。针对30吨以上的大型货车将按车货总重每5吨再加收400元。车辆、货物保管费也有所调整,车辆保管费比过去统一上调5元/天,载货车只收货物保管费,不再收取车辆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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