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给女儿起名“北雁云依”不让上户口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14: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济南消息 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市民吕先生因为给爱女起了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北雁云依”而遭遇落户困境。因为这个名字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户籍部门认为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不改名字没法报户口。上月25日,吕先生将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定公安部门不给“北雁云依”落户行为违法。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将于1月底开庭审理此案。本月4日,历下分局邀请了法律、民俗等有关专家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吕先生的妻子姓张,他们的女儿于2009年1月25日出生,爱好传统文化的吕先生为孩子起了一个很独特的名字“北雁云依”。“这个名字既没有随我姓,也没有随她妈妈的姓,这四个字富含很多寓意。我认为是应该允许叫的,但没有想到,在申报户口时引来了麻烦。”

  吕先生说,2009年3月,他去济南市燕山派出所报户口,不料户籍工作人员认为这个名字怪异,不符合现有法律规定,不能以此给孩子上户口。吕先生随后去了济南市公安局,“那里也说不行。说根据婚姻法,子女要么随父姓,要么随母姓,不带姓不能落户。还说这是省公安厅一个规定里面的,非要我给孩子改名字。”

  因为从未遇到过类似情况,济南市公安局对吕先生给孩子起名一事十分重视,还会同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专门向省公安厅汇报,反复研究讨论,甚至请示公安部如何处理。本月4日,历下分局邀请了法律、民俗等有关专家就此问题展开讨论。“这种情况确实太特殊了,我们也想积极解决问题,哪怕他在4个字前面加个姓都可以,但是对方不答应。”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有关负责人无奈地说。

  除了婚姻法,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还向吕先生提供了他们所依据的《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常住人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关于公民姓名登记部分规定:“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

  但是,吕先生仍然坚持自己的选择。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