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林武 通讯员 夏法轩)被判缓刑时郑某还不满18周岁,老实没两个月,他又重操旧业,凌晨时分带着同伙一口气撬开8家店铺,偷走价值3574元的货物。 日前,翔安区法院对郑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2007年8月份,郑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但是没过两个月,他又重操旧业。2007年11月12日凌晨,郑某跟两个同伙携带手电筒、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窜到马巷镇书院路,一口气撬开8家店铺,偷走运动服、连衣裙、衬衣、香烟和现金。
带着偷来的东西,3个人乘摩托车往同安方向逃窜,半路上遇到警察盘查,他们加速逃窜,结果摩托车失控,3人摔倒在地,被当场抓获。郑某受伤住院治疗,公安机关对他取保候审。没想到,2007年11月12日,他竟然潜逃外地。2009年7月30日,郑某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