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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乡统筹推行“阳光规划”

  《成都市城乡规划公开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昨日成都市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将大力推进“阳光规划”。

  设立城乡规划委两年评估一次

  “目前,仅北京、济南、大连、重庆等城市制定了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成都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条例规定,市和区(市)县政府应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机关应每两年组织评估,并征求公众意见。

  违建限期不拆除要没收建筑物 条例明确,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进行建设的,如果可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完善手续。不能拆除的,要没收建筑物或没收其转让经营的所得收入。

  首次明确监督权违规责令改正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规如何解决?条例首次明确,城乡规划接受来自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存在十一种违法行为,将被有权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依法追究责任。记者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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