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涛王成义 报道
本报济南1月14日讯 今天上午,省经信委与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14个部门向社会公布了首批山东省诚信企业,山东高速集团等367家企业榜上有名。
2009年5 月份,我省启动首批山东省诚信企业申报、筛选和审定。根据山东省诚信企业申报条件,企业要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监管记录,包括无故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无合同欺诈、故意不履行合同、恶意拖欠、逃废债务等失信行为,无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和虚假广告等失信行为等,同时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连续三年无个人违法乱纪行为记录。山东省诚信企业称号的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时间内一旦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立即撤销其称号,并收回奖牌。
此外,省经信委还公布了第23届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及优秀应用成果,青岛啤酒公司的《以执行为基础的战略管理》等325项成果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