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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出10大举措,保煤炭电力稳定 运煤车辆轻微违法不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07:00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王倩李敬欣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推出10大措施,确保度冬期间煤炭、电力稳定。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入冬以来,我省用电量快速增长,不少地方甚至出现用电告急。进入1月份后,供求矛盾有进一步加剧的态势。据统计,截至1月11日,全省电煤库存仅204万吨,较去年同期下降121万吨。省网统调公用电厂库存已不足4天,其中838万千瓦火电机组存煤不足1天,1318万千瓦火电机组存煤不足2天,且已有288万千瓦火电机组缺煤停机。

  为保煤炭、电力稳定度冬,我省推出10项举措,对于全省煤炭企业,要求一季度单月电煤产量不低于去年12月份水平。其中,义煤集团、郑煤集团及郑州市国有煤矿要增加5%以上。承担电煤生产任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炭企业,在未完成电煤保供调度任务的情况下,原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各煤炭企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电煤保供方案。不按时执行电煤调度计划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炭生产企业,两年之内,不得开展煤炭项目建设。

  公路运输方面,在主要运煤干线公路,开辟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由省发改委、交通厅、公安厅等部门发放“保电度冬百日会战通行证”,对轻微违法的电煤运输车辆,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各收费站,都要设立电煤运输专用通道;在电厂、煤矿周边主要运煤道路和复杂、拥堵路段,加派路政人员和民警,必要时警车引导,确保电煤运输车辆顺利通行;对需要进入市区、县城城区的送煤车辆,优先办理入城通行证或暂免查验入城通行证。铁路运输方面,要求郑州和武汉铁路局加快车辆周转,对省内发电企业提报的电煤追加计划优先安排。在迎峰度冬期间,全省统调电厂日均火车煤量不少于10万吨。

  今年一季度,以省发改委核准的月度计划为依据,实行发电量按月平衡、按月结算,超发电量按批复电价优先结算,后期不扣减。发电企业缺煤停机的,机组停运期间少发的电量从年度基础电量计划中扣除,并与发电企业与所属集团公司利益“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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