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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分拆拍卖 业主不干

  “我们不同意分拆拍卖车位,希望整体拍卖地下车库,确保业主将来有序生活。”昨晚8点,位于青羊区清邻街4号的西华苑小区近100户业主纷纷到物管办公室,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于1月17日起草的业主大会决议上签字,希望法院和拍卖公司能将小区地下车库“分拆拍卖”的方式改变成“整体拍卖”。

  业主:

  分拆拍卖 业主停车会更难

  据小区业委会委员雷长明说,今年1月14日,一张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的拍卖公告称,因开发商成都龙裕实业发展公司与成都市商业银行合同纠纷,委托四川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2日下午3点对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而拍卖的方式是分拆拍卖车位,并附有车位的编号。

  公告一贴出,许多小区居民认为“分拆拍卖”方式不妥。首先,小区地下停车场有50个车位,而小区业主共有车辆80余辆,而如果将车位一个一个公开进行拍卖,部分小区业主没有足够资金竞价,因此车位的使用权会转入一部分非业主那里,小区业主停车会更加困难;其次,外来车辆自由进入小区停车场,很可能会制造业主与非业主的停车纠纷;再次,分拆拍卖的话,车位分属不同的个人,地下车库的照明、排水等系统的维护大修理费用将很难筹集。

  雷长明表示,业主曾多次同物管找到法院以及拍卖公司,建议最好整体拍卖地下车库。

  物管:

  如分拆拍卖 只有自行撤出

  万昊物管公司西华苑负责人张德明表示,如果分拆拍卖车库,物管工作将很难开展,过去小区的地面和地下停车场都是统一按每月200元的价格向业主出租,如果分拆拍卖,每个车位的收费标准都会不一样,管理起来十分混乱;其次,一部分非业主购得车位后,自己不会使用,而是故意抬高价转租,易造成车位闲置和小区交通拥堵;再次,非业主在小区自由进出,小区的安全管理责任也会更难。为此,张德明曾代表物管公司多次找到拍卖公司,但是一直没有结果,“如果真的实行分拆拍卖,我们只有自行撤出小区。”张德明说。

  拍卖公司:

  有意见可向法院提申请

  对此,拍卖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表示,拍卖车库有整体卖出和分拆拍卖两种方式,之所以选择分拆拍卖是基于小区状况以及车库价值等一些客观因素的考虑。拍卖公司只是受委托人,如果小区业主对分拆拍卖的方式有意见,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律师说法:

  车位车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冰表示,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在没有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前,无权对外拍卖车位。如果小区业主不允许非业主使用小区公摊面积,如地下停车场的电梯、楼道,那么非业主在此停车一样会受限。

  韩律师建议,如果真的实行分拆拍卖,一方面,小区业主可以继续投入购买车位,另一方面,业主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告诉欲竞购车位的非业主,如果购买,使用会受限。

  报料人 雷先生 60元

  见习记者 李天宇 摄影 李豫龙 昨晚11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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