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的部署和要求,自2009年以来,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 (简称党群等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经过各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全省党群等系统共撤销项目3354 个,保留项目64个,撤销率达98.13% 。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报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现将我省党群等系统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告。
山东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
2010年 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