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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不悔改 敲诈朋友刀砍3人又获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5日10:22  燕赵都市报

  石市男子王某200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四年。他出狱后非但不知悔改,还连续敲诈勒索朋友、故意伤害他人将人砍成轻伤、寻衅滋事殴打两名无辜路人。日前,王某因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8年10月初,出狱不久的王某因为缺钱,便找到朋友张某,以张某曾指使他人盗窃为由,威胁张某通知家人拿5万元现金“封口”。因谈判时发生争执,王某持砍刀将张某砍成轻伤。逃亡途中,王某酒后和朋友到一洗浴中心消费,又因言语不和持砍刀将三人砍伤,其中二人被砍成轻伤。

  2009年5月中旬,王某酒后在石家庄某商场附近无故殴打两名路人,并造成二人轻微伤。事后,王某被警方抓获。 (记者李媛 通讯员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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