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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检察人物(八十九)

  该书选取共和国九任检察长和李六如、王桂五两位为新中国检察事业特别是检察理论作出奠基性贡献的检察前辈为对象,以史学的严谨、文学的笔法再现了几代检察人为共和国检察事业和法治进步殚精竭虑、鞠躬尽瘁的人生,记录了他们的忠诚。

  ■本期人物·李六如

  多年做领导工作的经历,使李六如深切地感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一致,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吸收了许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参加中央和各级地方的政权工作,其中也包括检察机关。当时,最高人民检察署11名检察委员中,有4名党外人士———蓝公武、周新民、李锡九、何香凝。

  检察机关初建阶段的许多条例、通则等,都是经过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委员会通过、颁布实施的,许多重大工作部署、指示、指令等,都是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发出的。检察委员会所做的工作,也包含着党外人士的贡献。

  当时,李六如、蓝公武两人都已年逾花甲,都是高级知识分子,都是资深的领导者。作为当时最高人民检察署仅有的两位副检察长,被大家尊称为“李老”、“蓝老”。两人在工作中合作得很好。李六如十分注意肯定和记录蓝老的工作成绩。最高人民检察署领导山西省检察署依法为山西省临汾县烈属张三元被居心叵测分子陷害致死一案平反昭雪,因为这项工作是由蓝老分管的,李六如指示主管这项工作的最高人民检察署第一处,以蓝公武副检察长的名义,将此案的查处工作与结果给毛泽东主席写了一个专题报告。可以说,李老和蓝老共同谱写了新中国检察史上党内外人士合作共事的灿烂篇章。

  1952年冬,原本身体不好的李六如,由于工作繁忙,过度劳累,以致脑病复发,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到杭州、青岛休养了一段时间。1954年4月,李六如病情稍有好转,就回署参与主持了第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会上由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高克林作了《关于过去检察工作的总结和今后检察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制定并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宪法,最高人民检察署更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举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已经67岁的李六如就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务。

  从1954年12月到1964年12月,李六如出任第二届、第三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

  据金良超(系统科学和质量管理专家,李六如女婿)回忆:“由于年事已高且脑病时常发作,李六如终于在参加革命几十年后,离开了工作岗位。按国家规定,李六如享受正部级待遇,按常理,他完全可以静下心来,享受天伦之乐,颐养天年。可是他却打定主意,准备实现一桩他多年来积存在心里的夙愿,这比他担任领导工作还要费心费力———写一部自传体长篇历史小说,把自己一生经历的风风雨雨记述下来。他着手写这部小说,是在他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之后的1955年,而酝酿这部小说,却是在十多年前,在延安杨家岭党中央工作的时候。

  “那是难忘的1942年,他在延安参加了整风运动。要求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对照总结中国革命斗争实践的经验教训。这一‘对照’一‘联系’,使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大半辈子的理想、追求、

  探索、实践,竟与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惊人的相似。他顿时感到,自己好比是滔滔波浪中的一滴水,随着伟大的中国革命的波澜曲折地前进,他很快地萌生了一个想法:写一部自传体小说。

  “但在当时,他是毛主席办公室的秘书长,工作特别忙,只能利用下班后、入睡前的零星时间,搜肠刮肚,想点写点。这样点点滴滴,日积月累,竟写成了三本札记。他把这三本札记视为珍宝,一直精心保存着,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看,作些补充或修改。1945年奉命前往热河、东北时,他和王美兰只带了些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东西。为了便于携带和伪装,李六如把那三本札记精心打成小包,紧紧背在身上。一路上,他们多次遭遇抢劫,接受盘查。到达热河时,生活用品已经所剩无几。但是这三本札记,却完好无损。他和家人都为此庆幸,生活用品没了,还可以再添,只要这三本札记‘健在’,就是他们的胜利。”

  到热河工作后,由于李六如担任了更重要的工作,工作更加繁忙,他只能时常抽空对这些札记作些补充、整理,为日后作些准备。直到1955年,他离开了工作岗位,卸下了工作重担,才有整块的时间正式开始他的创作生活。经过多方考证,他将小说的名字确定为《六十年的变迁》。

  经过两年多的奋笔疾书,《六十年的变迁》第一卷脱稿。毛泽东请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林默涵审阅。1957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六十年的变迁》第一卷,出版发行后引起很大轰动。1961年,第二卷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撰写第三卷过程中,灾难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降临中国大地,写作被迫中断,时间上刚刚写到1928年上半年,只写了8万余字,不到计划篇幅的一半,已收集的数十万字的资料也未及整理。李六如有一种预感,灾难将很快降临到自己头上,他一再叮嘱王美兰,要作好一切思想准备,以便应付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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