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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不能总吃“免费午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1日10:05  青海新闻网

  此前有消息称,黄宏虎年小品《两毛钱一脚》灵感来源于马未都的散文,马未都日前表示,“我原来的想法是,为了全国人民,我可以不要一分钱让他们改编。但有了一些不愉快的经历后,我决定在合约中要求15万元的作品许可使用费,这笔钱如剧组支付给我,我将悉数捐出。”

  既然不是为自己谋利,马未都为何要不顾情面地强求春晚剧组支付作品许可使用费,而且高达15万元呢?原来,他在和春晚剧组接触后有了不愉快的经历。主要是春晚剧组在跟他沟通过程中的做法,令他不能接受。

  看来,问题出在春晚剧组的态度上。

  春晚剧组广告收入很高,支付给演职人员的报酬却很低,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据悉,即使像王菲那种大牌,上春晚也只能领到5000元劳务费。而普通的歌唱演员或小品演员,一般会在最后一次彩排前领到酬劳,从1000元至2000元不等。

  作为演员,为了通过春晚混个脸熟,从而抬高身价,宁愿不要或少要出场费,甚至倒贴钱,这也不难理解。春晚剧组因此“盘剥”演员也就罢了,可对于那些默默无闻的幕后作者,也用一样的态度应对,则有“店大欺客”之嫌。尤其是从一些公开发表的小说、散文等文学作品中寻找灵感,然后创作小品、相声等节目,已经不是报酬给得多少的问题,而是涉嫌侵权的问题。或许正因此,马未都在春晚剧组擅自改编自己散文作品,还企图和他签“霸王合约”以后,倍感气愤,才怒而要求春晚剧组支付15万元作品许可使用费的。

  春晚年年给全国人民带来欢乐,每年的春晚剧组也为此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一点值得肯定。但春晚剧组将春晚变成名利场,甚至是只求创收,不考虑演员、作者们的利益,则是欠妥的。马未都的较真,或许对春晚剧组是个提醒,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免费午餐”可不能再吃了。(作者:孙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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