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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大调解机制将有法制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3日08:54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记者 王斌 法制日报实习生 李吉莲

  大调解机制作为山西省太原市政法工作首批创新课题之一,历经5年探索与实践,今年将列入地方立法。

  这是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柳遂记2月3日在太原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表示的。

  据了解,太原市推行大调解机制当年即走在了全国前列。现在广为认可的大调解在起始阶段充满了争议,“创新”两字凝聚着太原市委政法委的求实作风和政治胆识。将此项工作列入地方立法,在全国也属罕见,可谓是创新机制的再次创新!

  这个“创新”与柳遂记密不可分。在其上任政法委书记后就推出了“政法创新课题”,迄今已经推出的25项政法创新课题,有24项已经转化为实践成果,使一批不适应实际、不符合要求的体制机制问题得到初步解决。而且,每年的太原政法创新课题都要在媒体发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参与,这个“创新”也大大拉近了政法机关和普通百姓的距离。

  所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就是使调解工作的主体在调解具体矛盾纠纷过程中由过去的一个机构或组织承担,变为由多个机构或组织共同参与,协同作战;调解矛盾纠纷的范围由过去只调解某一类矛盾纠纷,扩大到调解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各种纠纷;调解网络由过去的自成体系,变为整个社会调解机构组织之间的相互联系和沟通,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形成一个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运行有序的工作体系。

  记者了解到,太原市之所以推行大调解机制,是因为近年来各种矛盾纠纷和涉法案件逐年增加,每年经太原市各种调解机构组织调解的纠纷达1.8万件左右,同时,矛盾纠纷也呈现出形式多样、内容复杂等新特征。仅仅依靠过去传统的调解机构和组织之间彼此独立的工作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要进行创新和改革。

  目前太原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622个,有人民调解员18442人。去年受理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13030件,审结11811件,调解、撤诉结案率43.66%,同比上升9.53%。办理刑事和解案件39件42人,没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后重新犯罪。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005起,调处26671起,调处率95.24%,排查重大矛盾纠纷417起,调处185起。

   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

  调解工作目前突出的趋势是行业性和专业性。如在众多纠纷中,农民进城务工引发的欠薪工伤纠纷、城市建设引发的拆迁征地纠纷、企业改制引发的安置补偿纠纷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引发的行业性矛盾纠纷和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在日益增多。针对这一新情况,太原市提出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

  据悉,目前,太原市共建立符合基本要求的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2个,有效调处了许多普通人民调解组织难以调处的各类纠纷。如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建立了学生伤害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残疾人权益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五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清徐县有了全市第一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了各行业的主管领导、有关专家以及律师等,壮大和发展了人民调解队伍,为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搭建了平台。

  今年将启动立法工作

  太原市今年将启动大调解机制的地方立法工作,使太原市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建立既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关系。通过这种机制的建立,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加快对矛盾纠纷的调处进程和节奏,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有效监控,使矛盾纠纷能尽快尽早地得到解决。太原市还将针对各地矛盾纠纷的新特点,继续推进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努力化解征地拆迁、劳资、医疗、学生伤害、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柳遂记还表示,今年要把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的调解仲裁组织建设好,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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