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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案可先行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4日01:13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司法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这份通知名为《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促进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强调要督促企业落实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预防和减少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在法律援助方面,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以及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加强工作站点建设,在法院、劳动仲裁机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保持“12348”线路畅通,确保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强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便农民工异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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