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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要在3小时内上报信息至总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9日01:34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电 安监总局日前发出通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信息,各级安监部门和煤监机构要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安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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