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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平稳推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9日07: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记者刘玉蕾 沈静文)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34分报道,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平稳推进,充分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经历了“5·12”大地震的四川财力十分有限,但绩效工资的逐步落实使四川省泸州市合面镇中学校长陈斌悬着的心踏实下来,他说,老师们的待遇提高了,师资一直短缺的教师队伍开始稳定下来:我们实施绩效工资以后,有28位老师愿意兼任班主任工作。参与报考我们教师队伍行列的人数增加了。

  全国义务教育学校自2009年1月1号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原则上其津补贴平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其中,绩效工资总量的70%作为基础性部分,由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当地经济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并按月发放,目前这一部分各地已基本兑现;另外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一般按学期或学年发放。总体目标是要逐步实现同一县级地区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目前,各地都对农村教师、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做出了适当倾斜。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仁爱中学校长朱继幸说:新政策“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对发挥教师工作积极性十分有益:老师教书育人信心更加足了。教师的工资能够得到保障,并且待遇不低于当地的公务员,感到自己的价值被社会承认了。

  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强调,目前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工作的制度框架已基本成型,政策的长远效应正逐步得到体现:它是我们教育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这一次实施绩效工资,绝对不是可以简单地理解成为涨工资,它关键是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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