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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38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9日14: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春节期间,广州警方连续开展打击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共清查个体点档1000多家,治安拘留3人,罚款4人,查处警告和口头教育违规燃放群众200多人,没收烟花爆竹2200多箱,共计38吨。

  黄埔区警方连续查处了三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其中,民警在横沙豫章西街一无名士多查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女店主郑某,现场查获砂砲、闪光烟花线、黑蜘蛛爆竹等一批;在横沙大街和港湾路查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林某、邱某,当场查获烟花爆竹2箱。以上3名违法人员均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南沙区公安分局会同工商等部门在黄阁镇各商业街道进行安全大检查,查处两间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商店,现场收缴烟花爆竹58箱。

  2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天河区一供电所的物业人员非法燃放爆竹,民警对违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对燃放的烟花爆竹进行了依法没收。在此期间,民警还在花都区新华镇查获了100多公斤左右的烟花爆竹。

  广州警方表示,仍有少数市民群众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将继续对城郊接合部和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较为严重的地区加大巡查力度。警方呼吁市民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自觉遵守《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平安过年。

  (王普 毅涛 武师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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