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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沪籍创业者补贴开办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9日15:28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鲁哲)申请开办费用补贴的对象从本区户籍的创业人员扩展至上海户籍人员,申请补贴的时间从注册经营一年缩短到6个月,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者可领取一次性开办费补贴5000元。为了鼓励更多创业者走向成功,普陀区近日出台新一轮创业扶持政策。

  这项政策降低了创业者所需条件的门槛,减少了创业者的开办费支出,降低了创业初期的用工成本。政策规定,创业者为本市户籍失业、协保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接受普陀区开业指导服务,创办个体工商户、小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劳务派遣类公司除外),注册地、经营地均在普陀区范围内,招录本区户籍失业、协保人员(含创业者本人),且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即可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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