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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组合烟花一人眼球被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0日01:26  新京报

  ■ 医疗安全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 张汉宇)2010年2月13日(除夕)0时到2月19日(初六)14时,北京市各医院共收治在市内燃放烟花爆竹致伤就诊人员380人,在外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后来京就诊人员61人,共计441人。

  北京市卫生局昨日盘点春节期间全市医疗卫生工作时通报:在北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致伤的380人中,眼外伤75人,外伤(头面、躯干、四肢)99人,复合伤206人(其中摘眼球1人),无截肢、重度烧伤及死亡人员;累计住院治疗21人。总体伤情数字比2009年春节在京烟花爆竹致伤443人,有了大幅下降。

  同仁医院医护人员称,前日是俗称的“破五”,燃放烟花的市民较多,致使因燃放烟花受伤的民众也随之增加。据了解,自前日下午至昨日上午,同仁医院共接诊10名因爆竹致伤的病人,其中一名50多岁的顺义男子右眼伤势较重,已被摘除眼球。

  该男子自称,在燃放组合烟花时,因烟花质量问题致右眼被炸伤。前晚10点多,其被送至同仁医院就诊,院方医生经过综合诊断后对其实施了右眼眼球摘除手术。医院工作人员证实,在上报市烟花办的报表中,家属并未填写该伤者身份证号码,也没有对烟花购买地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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