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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房产证有假仍给换证

  本报讯(记者秦洪祥 通讯员呼显志)近日,经吉林省九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房地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窝案”的4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九台市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主犯张国复有期徒刑一年,分别判处陈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6年6月间,王某(另案处理)为用假房产证作抵押骗取银行贷款,通过熟人找到九台市房地产管理处副书记张国复,要求更换新式房屋所有权证,张国复就让下属陈某等三人具体办理。该四人明知王某提供的老式房产证系伪造,仍为其办理了换证手续。而后,王某与他人成立一公司,王某任董事长。2007年1月,该公司用8个有所有权证的房屋(含王某换取新式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及其他物品作抵押,经某担保公司担保,从银行贷款327万元。贷款到期后,该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担保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合计333万元。经评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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