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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就业扶持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

  本报讯(记者阮长安)四川省就业扶持政策再延长一年,上年度为我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做出积极贡献的就业扶持各项政策,将顺延至2010年年底,且重点向困难中小企业倾斜。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等优惠政策,在上年度我省稳定就业局势中起到重要作用。据估算,仅缓交社会养老保险一项金额就达100亿元,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100亿无息贷款。

  就业扶持政策延长至年底

  四川省政府要求,为延长稳定就业岗位、扶持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各地要将“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4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底。对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重灾区因地震灾害造成的困难企业适用于上述政策范围;重灾区持《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的人员享受的就业援助、失业救助政策,执行到2010年底。

  重点向困难中小企业倾斜

  我省明确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受理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

  上年度被认定为“困难企业”的,一般不再设置新的限制条件。在2009年内符合享受政策条件但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困难企业,应当纳入2010年政策扶持范围;已经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可根据需要经审批后再延长享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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