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司法改革
法制日报记者 张亮 采访整理
讲述人:秦传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
2009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伴着晨曦,我来到办公室,翻翻案头一大叠卷宗。好家伙,新的一年才开始,分配到手的案子已有7件。
把案件分类整理好后,我打开柜子,拿出刚审结正准备下发的长达4.2万余字的判决书,认真核对。自从院机关提出文书“零差错”的要求后,花在文书校对上的时间比以往整整增加了1倍。特别是这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多达33宗3540页的卷宗,审理时曾耗费了我1个月的时间阅卷,光是笔录就做了7万余字。
现在虽然顺利审结,但“扫尾”工作量也不小。
刚核对一会儿,突然想起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我连忙放下手头的文书,拨通电话。电话的那头是去年结案的一名被害人的母亲。几年前因为一起凶杀案,独子被害,年迈的夫妇俩悲痛欲绝。我还清晰地记得,当初在审理这起案件时他们态度冷漠,对法院和法官极度不信任。为此,我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还常到他们的住处小坐,甚至带着耳聋的老人去看病,并为他们兑现了10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款。最终,老人态度大为改观,转而支持、理解和信任法院。
“阿姨,您好,上次答应帮你们申报国家救助的事,因去年的审批金额已全部用完未批成,今年要重新申报一次,请你们要耐心等待,您二老最近身体还好吧”
“好呀,谢谢你了,秦法官!”电话那头,老人不停地追问着我的近况,不时发出阵阵笑声……我轻轻放下电话,内心不禁感到些许欣慰,不仅是因为老人的身体和精神已经有所康复,而且庆幸自己能够得到他们的信任。
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告诉我,到省高院的刑事案件,大多是那些矛盾纠纷尖锐发展至行凶夺命的犯罪案件。司法工作既要依法用刑,又要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决非易事。责任和使命要求我们,把手头的每一起重大恶性案件办得更细致、更扎实、更有成效,在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同时,还要让法律的和谐阳光播洒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