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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台湾同胞多办好事实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0日07:00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记者 杨傲多

  1月14日至16日,记者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广东省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进行了执法检查。

  短短两天半的时间,行程紧密,不仅听取了当地政府的汇报,去了三家台资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而且还与台商进行了座谈,这让记者深切感受到广东省及广州、东莞两市对台胞投资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做了很多实事,同时对这部法律的重要性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检查虽然结束了,但是有些人、有些事却越发清晰起来。东莞岳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春荣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90年,39岁的叶春荣回到祖国大陆经商,几经沉浮,如今收获了喜悦。二十年的创业艰辛不是旁人可以想象的。“东莞市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让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诚意。”叶春荣在面对记者时,吐露了心声。

  在面对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台办”)常务副主任郑立中时,叶春荣说,“台办和我们是一家人,什么都可以说哦!”

  郑立中也做了回应,他说,“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切实保障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加深两岸的经贸融合,而是做台湾民众的工作,是争取台胞民心的工作,最终为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做贡献。”

  他们的对话充满亲切和暖意,让记者深受感动,在那一刻,记者更加懂得,“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是什么都无法代替的。台商曾纪坚也说,他这么多年在大陆感受更多的是同,而不是不同。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题为《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讲话,强调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贯彻到各项对台工作中去,理解、信赖、关心台湾同胞,体察他们的意愿,了解他们的诉求,为他们排忧解难,满腔热情为台湾同胞多办好事、多办实事,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最广泛地团结台湾同胞一道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执法检查中,国台办协调局局长刘建中向记者详细解读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

  刘建中说,胡总书记提出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总揽全局的战略思考,充分体现了奋力开拓两岸关系前进道路的政治智慧和务实思路,充分体现了对台工作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是新形势下做好对台工作的根本指针。

  “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改进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刘建中说。

  1月15日下午,在与台商的座谈中,台商敞开心扉,表达了他们各自的期许。“一年来,两岸关系打开了新局面,维护两岸关系来之不易的新局面越来越成为两岸同胞的普遍共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正处在进一步向前推进的重要机遇期。”刘建中告诉记者。

  记者不禁想起第十届全国人大台湾团代表陈云英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她说,一百万常住大陆的台湾同胞,是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中非常重要的切入点,也是争取台胞民心的重要工作对象。如果他们的生活和工作都能够得到很好的法律和政府的保护,他们每年都会回去,台湾只有2300万人,这100万人,每个人影响20个人,台湾就统一了。

  2009年是台胞投资保护法颁布实施15周年,是台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颁布施行10周年,也是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新时期的一年。

  记者在执法检查中随时随地感受到,十余年来,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不仅将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也为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谈到台胞投资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刘建中指出,台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是对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两岸关系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继续坚持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必须切实做好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鼓励更多的台湾同胞尤其是基层民众参与两岸交流合作,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不断保护和增进台湾同胞福祉。

  “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投资权益保障工作与台湾同胞福祉紧密联系,只能抓紧,不能放松。据刘建中介绍,国台办作为对台工作专责主管部门,为了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多办实事、多办好事”,还更进一步提出了“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细”的更高要求,不断增加投入、加强法制、机制、体制建设,推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取得突出进展。

  关于台商在这次执法检查中提到的意愿,有关部门表示:

  一方面会针对问题健全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台胞投资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广大台湾同胞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两岸大交流、大发展的背景下,随着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商谈、陆资入岛的逐步实现,双项投资保护问题将会提上议事日程,使得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外延不断扩大,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现有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服务机制,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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